什么是会计的法规和制度?简述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
一、会计的法规和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挡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 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另一部会计法律为《注册会计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第一部中介行业的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3、会计规章
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指定,并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的形式公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会计法律制度。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第10号令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18日财政部第24号令发布的《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第26号令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第33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均属于会计规章。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