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当选资格有什么要求?
在宪法上,美国总统的任职资格,主要有三大限制:一是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不能担任美国总统;二是必须年满35岁;三是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十四年。后两项资格要求引起的法律问题较少,而第一项资格限制则更为重要,这一限制是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的公民与因加入美国国籍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在宪法权利上的唯一差别。正因为有这样的规定,著名外交家和国际政治学者基辛格,虽然曾经官拜美国国务卿,政绩卓著,颇负盛名,但作为一名归化的犹太移民,他不仅不能竞选美国总统,也不能继任总统。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当总统免职、死亡或辞职时,由副总统继任总统,如果没有副总统,以下的继任顺序是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以及内阁其他各部部长。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但作为国务卿继任总统的机会实际上几乎是不存在的,但是,即使基辛格轮到这种机会,也不可能担任总统,因为任何人担任总统的前提是要具备担任总统的资格,否则就不得担任总统。至于父母是美国公民但本人出生在国外的美国公民,是否具备担任美国总统的资格,则仍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迄今还没有现实地提到美国人的政治日程上来。美国的学者中有“可”和“否”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对这类问题,美国最高法院一般把它当做“政治问题”来看待,避免就此做出司法裁决,而是留给选民去回答,也就是说,选民是选举还是拒绝一个这样的公民担任总统,就是对这类宪法规定的最后解释。 当然,上述三条资格只能是担任总统的最基本、最起码的条件,有的美国人因此就认为,每一个美国人只要符合这三项条件就有可能成为总统,甚至有人煞有介事地要竞选,这显然是一种天真。要成为美国总统,实际上还需要具备其他许多重要的条件。首先,他必须具备作为领导美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超级大国的领袖的政治能力,这意味着他必须和各种大财团、大公司和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建立起政治联系,充当他们关于内外政策的代言人,唯有如此他才可能获得足够的财政上的支持,否则,任何一个人都无力承受竞选所需要的巨额开支。同时,他必须与两大政党中的一个建立关系,在该党党内建立广泛的、密切的联系和政治基础,争取被提名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其次,他必须具备管理政府的能力,美国历史上的总统,在踏上通往白宫的道路之前,大多都有过长期的竞选和从政经验,担任过选任的或任命的公***职务,如州议会议员、国会议员、州长或其他政府官员。据有的美国学者分析,“典型的美国总统的经历,是在公***职务有过长期的训练,一般是在他们二、三十岁时就开始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担任低级职务”,如县行政官员、市议会议员、市检察官,等等。[3]再次,在美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作为国家领导人必须熟谙法律。威尔逊总统就说过,“我所选择的职业是政治,我所开始从事的职业是律师。我从这个职业开始是因为我知道它会通往另一个职业。”[4]在历任美国总统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学习过法律专业或从事过律师职业的,据统计,在从华盛顿到克林顿41位美国总统中,有29人学习过法律,占71%(早期,在美国学习法律除了上大学法学院外,另一个途径就是到律师事务所跟随某个著名律师学习),其中26人取得律师资格被律师公会接纳,25人正式做过开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