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规定了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同时强调了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条款明确了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同时也强调了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一、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广告作为商品和服务的宣传手段,其首要任务就是向消费者传递真实、准确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这意味着广告发布者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确保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价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夸大其词或进行虚假宣传。
二、广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广告不仅应当真实,还应当合法和公正。《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广告发布者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同时,广告还应当公正,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或损害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三、广告的社会责任
广告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强调了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这意味着广告发布者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注重广告内容的社会影响,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综上所述:
《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了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同时强调了广告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广告发布者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当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有用的信息,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