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当事人抢夺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夺罪绝对不可能主观上是过失所致,并且在行为上有暴力现象。

综上所述,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