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作弊行为属于什么范畴?属于犯法么?

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的行为。犯法。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设置了考试作弊类犯罪,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协助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及代替考试的行为入罪。

《国家教育考试法》(建议稿)第六十二条专门规定了考生的法律责任。考试作弊行为与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含义是不一样的。考试作弊行为只能由考生实施,其表现形式主要有携带相关资料、设备,传接物品及交换试卷等。

而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既可能由考生实施,也可能由他人实施。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除前面所说的考试作弊行为以外,还包括盗窃、毁坏在保密期的试题,组织和策划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考试答案等行为。由考生实施的考试作弊行为,有的已由考试纪律或考试规则所禁止,有的已由有关的考试法规、规章所禁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答题之前听监考老师讲注意事项,要先填好卷头,如姓名,考区,考号,学校等等,这些方面不要等到交卷之前再填。那时时间已到,别人起身交卷,会使你也急于交卷而忘记填写。

开始答题前要先数试卷的页数,看清试卷前面的说明及要求,随后冷静、迅速地认真通读一遍试卷,并注意检查背面有无试题。这样可以对试题的类型,每题所占的比例和分布有所了解,一做到心中有数,为正式答题打下基础。通读试卷不是浪费时间,而是预防错漏,少走弯路,合理利用时间,提高答卷效率的有效方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

人民网-大学生感叹期末考试“累觉不爱” 有人登门求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