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是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待遇
第七章 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