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审核是什么意思

终结审理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

终结审理的情形包括:

第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第二,被告死亡,没有一场,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第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终止审理与终结审理都是指因发生法定原因导致案件停止审理的制度。区别主要是:前者是指刑事诉讼中的制度,后者则适用于民事诉讼。终结审查再审申请意思就是不能申请了。终结再审应该指的是再审程序已经结束。再审结束之后,应该还有一道程序就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救济措施,法院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就会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案件的再审程序就会正式开始。

: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结再审审查一般是指人民法律如果要进行终结审查的话,需要对是否使用终结再审程序来进行确定审查是否符合资格,如果符合资格的话,就可以对其进行终结再审。如果不符合的话,那么该案件还要继续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