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已执行的作废医嘱

1、打开护士工作站,点击销账医嘱的医嘱发送记录查看,确认要销账的医嘱是否已经执行,执行科室是那个科室,执行时间是多少。2、通过”临床医护管理“打开“医技工作站“3、选择执行科室也就是”医技科室“和病人所在的科室5、在下方的”已经执行“和”正在执行“前面打钩,上方点击”过滤"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入要查找的病人信息,确定保存6、找到病人之后,点击病人,右键弹出菜单,选择“取消完成”就可以按正常的销账程序来对病人进行销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