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不开发票后者给一个证明条行不行?不开发票有哪些触犯税务上的法律?写证明条有哪些坏处?这些对公司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不开具发票会直接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触犯了《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首先没有发票不可以,发票是证明购销双方唯一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具有法律效力,而“证明条”则属于个人行为,如果不加盖公司印章的话在法律上缺乏有力的依据;另外没有发票你公司无法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同时也触犯了《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第四款之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