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法律依据

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法中,对法院整体回避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整体回避。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1.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整体回避:(一)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2.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回避的请求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驳回申请回避的请求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4.

二、申请程序

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请求。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请求被驳回,申请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综上所述:

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法中,对法院整体回避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认为审判人员等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况,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请求。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请求被驳回,申请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