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是否有法律?
补充回答:
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从学术的角度,不能人云亦云,要有怀疑一切的态度,才能有学术进步。但是,从学习的角度,首先要从标准的答案开始学习。
怀疑的产生是可以不需要任何学术基础的,但是,理性的怀疑必须要有坚实的学术基础,我国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我国的所有法学遇到法理问题必须从马哲开始、马哲结束,但是,从世界范围来说,真正的学术是没有固定的标准的。
等到你已经有学术基础的时候,再去理性的怀疑标准答案,这时才是最好的学习方式,而不是靠自己的直觉。
你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先用标准答案来解决学习问题。因为,理性的怀疑是必须产生于理性的学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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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律,只存在习惯。
法律是随着国家的诞生而诞生的,所以,法理书上第一章一般都会说明法与国家同时产生。
原始社会不存在所谓国家,规范人们行为的是习惯。
所有法学院的法理教科书的第一章都有国家与法同时产生的论述。
但是,在学术界是有不同的声音的。比如:霍贝尔《原始人的法》
参考资料:
/view.asp?id=1260&boardid=77
“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一百多年来,围绕着这一问题,法学家们争论不休。西格尔在《法律探索》中说:“人们(原始人群)生活在‘习惯的无意识控制之下’,没有法庭和法律。”霍贝尔则认为“原始社会存在法律”,在《原始人的法》一书中从法律人类学角度重新界定了法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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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国的教科书和通说都不承认原始社会存在法律。
根据马克思哲学对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如果国家还没有产生,法是怎么可能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我国是马克思哲学统治的***产主义国家,显然,标准答案不可能超越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