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10万元,我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服用我出还是欠我钱的人出,十万要出多少钱强制执行费用
如果已经胜诉,拿着已经生效的法院的判决、裁定、申请书。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诉讼标的额是100000元。强制执行费用是1500元,但是该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而且该强制执行费用在执行后交纳。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时即便债权人胜诉,其胜诉利益也很难实现,需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其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执行金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本案的执行金额为10万元,因此100000*1.5%=1500元,本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为1500元。
再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最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该强制执行费用在执行后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