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上板城监狱判几个月的犯人干什么活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狱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内容,各监狱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安排。

《监狱法》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第七十条: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监狱,广义是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监狱。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