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的法律法规
外省学生注意在川参加异地高考者需符合这些条件:
根据我省出台的《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
1、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
2、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方案》要求,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四川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包括:
1、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
2、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扩展资料:
各地异地高考方案及细则
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农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川参加异地高考者需符合这些条件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各地异地高考方案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