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有何异同点?

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有何异同点?介绍如下:

技术秘密与专利都是人类创新活动的成果,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1. 定义与保护对象: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它包括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而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公开程度:技术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只能由特定人知晓。一旦技术秘密被披露,为公众所知悉,就会丧失其秘密性。相反,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其发明公之于众,但国家需要保密的技术除外。

3. 保护期限: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通常体现在合同中,只要严守秘密,没有泄露出去,就可长期持有。而专利按各国专利法规定,保护期一般为10—20年。

4. 法律地位:技术秘密的法律性质尚不确定,通常根据民法、刑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其法律地位较弱。而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具有更强的法律地位。

5. 适用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技术秘密的实用价值要比专利技术更大,因为技术秘密直接产生于工商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比如一些技术秘诀、技术数据等能直接为企业所应用,不需进一步克服一些技术难题就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总之,技术秘密和专利都是为了保护创新成果而存在的,但它们在定义、保护方式、公开程度、保护期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