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了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了?谢谢大家
劳务合同也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的规定,所以劳务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而签订了劳务合同后雇主一般没有劳动法的义务,双方也可以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内容。
法律分析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当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时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劳动合同其中一方的主体只能是法人、组织而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那么劳务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以及公民的,同时劳务合同也是也是只能获得报酬而劳动合同除了报酬还包括保险福利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