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复工向哪个部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提前复工生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需要履行以下申报流程:

(一)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二)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三)经核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项目),由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复工复产批复。经核查未达到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的办理流程? 1.企业复工应提前48小时向属地政府报备,提交《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复工承诺函》(见附件1、2)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参照“疫情防控指南”有关要求)。2.各地对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3.各地对复工情况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市企业防控组。

根据以上内容,疫情期间复工要根据公司单位规定执行,或者还有其他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