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内容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内容: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从4月政策出台时主要涉及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到6月进一步增加“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今年将对13个行业进行全额留抵退税。其中,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将于6月底前退完;新增的7个行业将在7月底前退完。增量留抵税额将按月全额退还。

2、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优惠力度。小微企业除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外,还有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在去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实际税负为5%。同时,延续执行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部分,实际税负降至2.5%的优惠政策。

3、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实行一次性税前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今年起把企业每年10月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转为制度性规定,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支持研发创新。

此外,还有延续实施的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减半征收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等支持生育、鼓励消费的税收优惠,惠及社会广大阶层。

4、出台省级政策。我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进一步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顶格执行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对小规模纳税人顶格按50%减免“六税两费”,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以及企业招录上述人员,顶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我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以及对经营困难主体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