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法律词汇 当然权利(prima facie rights)是什么意思?
当然权利(prima facie rights)是法律界学术界的一种表述方式,在司法实践和社会实践中用的比较少。当然权利指的是某个法律主体适格的时候,他当然应该拥有的法定权利,而不需要引用其他的法律来赋予他这项权利。这样说很拗口,举两个例子吧:比如“人”的当然权利——我们如果单纯讨论现代法学上一个人的权利,那么生存权、健康权就是他的当然权利之一(奴隶制社会下把人当成工具随便生杀予夺那不属于现代法律体系),人人生而得之,不需要其他法律赋予某个人生存权(其他法律有的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健康权的,但不是赋予他这项权利的)。再比如“工人”的当然权利——工人只要依法参加劳动,就享有获得报酬的当然权利,这个不需要哪个法律赋予他这项权利,像《劳动法》、《劳动保障法》等等都是保障这项权利顺利实现的,而不是赋予他这项权利的。
由此可见,“当然权利”这个概念自身就有其模糊性,不同的法律体系下,不同的社会中,对于某个主体的当然权利的认知可能会有差异,甚至是矛盾的。比如在美国许多州的法律中,警察佩枪执行公务,被视作是警察的当然权利,交出枪就意味着辞职了。因此,就算警察开枪事后证明是打错了,但只要能证明当时的情形足以形成误判,而不是滥杀无辜,那么警察一般不会被深究。但是在中国,由于枪支管理比较严格,因此并不将佩枪作为警察的当然权利,枪支也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警械。法律授予警察开枪击毙嫌疑人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自卫,二是嫌疑人构成对公***安全的威害。因此,逃跑的周克华被击毙没什么问题,一个逃跑的小偷如果被击毙,那当事警察就要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