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未满辞职了怎么办

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出离职,会影响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

这是很多劳动者关系的问题。由于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及伤残评级系对上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的相关认定。因此该认定与评级与劳动者是否后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无直接的关系。即,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出辞职,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及伤残评级的进行。当然劳动者自己不愿意配合有关部门的上述工作的情况除外。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经济补偿是否可以依法发放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虽然其发放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正常从事相关工作的标准来发放,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继续发放该费用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产生的原因是劳动者前期发生的工伤事故,因此无论劳动者后期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负有该支付义务。有的法院则认为,此种情况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用人单位已经无需再承担这个阶段的工资支付义务。

虽然司法实践中存在相关争议,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只需要明白,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出离职,存在无法获得该阶段工资的法律风险。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义务要结合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具体理由来确定。如果该理由所涉的事实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则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该经济补偿金支付要求。否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