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路易斯安那州和魁北克省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

在美国,属于大陆法系的路易斯安那州与属于普通法系的其它各州及联邦之间的法制协调,是不同法系的法制协调的典型。路易斯安那地区曾在西班牙和法国的统治之下,所以其法制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法系。加入联邦后,路易斯安那的原有法制被保留下来。根据美国联邦宪法第9条修正案的规定,宪法未授予联邦的权力保留给各州和人民。所以,路易斯安那州有权自己决定所实施的法制,他们根据拿破仑法典的模式,编纂了州民法典,从而使主要民事法律保持法国传统。由于联邦制的权限划分,美国联邦系统只能在联邦宪法的授权范围内法制协调,而法制协调的权力主要是由各州行使的。路易斯安那州为了使自己在加入联邦后能够尽可能地与各州协调,首先于1805年自行立法,决定在刑事法制方面适用普通法,这就避免了影响远大于民事法制冲突的刑事法制冲突。尽管路易斯安那州至今仍保持着大陆法系的民事法律传统,但其与普通法系的取长补短却日益深入。 追问: 谢谢!那魁北克也是出于殖民原因造成的么? 回答: 是的,加拿大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16世纪起,法英殖民者先后入侵,1848年英属北美殖民地成立了自治政府。魁北克人一直对国家统一持有自己的看法,曾分别于1980年和1995年两次针对魁北克省独立议题进行全民公决。根据投票结果,大多数人都赞成魁北克继续隶属加拿大。 马大强 的感言: 谢谢你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