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

书法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一、书法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书法是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文字作品之一,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的归属是怎么认定的?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综上所述,现在好的书法作品市场价值很大,作家完成作品后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来保护产权。书法是属于文字作品这一类,依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是两人合创的书法作品,则应该***同持有著作权。因为著作权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找版权保护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