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怎么提取

学籍档案的提取方法是:

1、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2、毕业生学籍档案在学校的,提取的方法是有调档函,学校直接给发往调档函当地的人才中心。

3、调取学籍档案去学校办理,学校是以当地人事局的身份发送毕业生的档案。

4、学籍档案是不能经过个人手,直接发往档案人的就业地的人才中心,档案人负责把调档函给学校即可。

5、本人提取,所需材料有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6、委托他人提取,所需材料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籍档案即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它记录着该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学校或其他部门直接获取该学生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是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部门,学校教务部门负责本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学籍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