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为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或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是基于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自然人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或负担义务,就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权利能力,则必无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未必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只有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通过民事法律行为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

举例来说,就像是一名学生是有资格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能力),至于实际上他是否获得奖学金就在于他有没有实力(行为能力)。

如果不存在获得奖学金的资格,就算他有能力获得,实际上也是不能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