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应注重调解吗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管理层之间、股东之间就公司的发展方向、公司的战略等问题可能会产生分歧,依据我国 公司法 司法解释五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