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冤错案常态化纠正机制

法律分析:在防范风险方面,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完善信访制度,推行市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发挥信访工作在防控化解矛盾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而且,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