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积金提取细则
本溪市公积金提取细则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流程等方面,可用于购买住房、装修、还贷、大病医疗等方面。
本溪市公积金提取细则是由政府制定并出台的规定,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和提取流程等方面。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参加基本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职工;2.已连续缴存满1年住房公积金的个人;3.个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因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因大病医疗、残疾或死亡的特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可以选择进行购房、装修、还贷、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提取。同时,在提取额度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50%。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并填写申请表格。提取流程较为简单,经审核通过后,资金将直接划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本溪市公积金提取是否存在其他限制条件?除了上述提取条件和额度限制外,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该单位在12个月内未发生裁员或劳动合同解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名下没有其他房产。
本溪市公积金提取细则是非常重要的政策规定,在购房、装修、还贷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不过在提取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以及手续和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规定合法地完成提取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