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违法犯罪,应接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你好
我谈谈我的看法,本身职务犯罪就有相应的刑罚。身份犯是具有相应的身份才构成此罪的
如滥用职权罪的主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一般人是不构成此罪的
那么就谈不上更严厉啊。人家都不构成此罪。
所以我的理解是,同样的一个行为,一样的情节,平等地定罪量刑,才是公平的,才是人人平等的,也就是说两个国家机关工作过人员进行同样的行为要同样对待。
对于非身份犯,则根据具体情况定罪量刑,不因为行为人是当官的就轻判,但也不因为他是干部就要严惩,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