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产假多少天

对于女性来说,怀孕生子基本是是每一个女性都会做的事情,所以他们在工作上也就会申请一定时间的产假去生育。那么大家知道公益岗产假多少天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益岗产假多少天

产假和岗位无关,和所在地区有关。各地对于产假规定不一样。都是规定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所在地区产假奖励。

国家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地方政策《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