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是哪些
国家规定的三包具体有修理、更换、退货的保证,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衣服三包规定是: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综上所述,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