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家庭暴力法规有:《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三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且家暴受害者一方可以通过向有关组织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