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永远不还钱怎么办

一、失信人永远不还钱怎么办

1、失信人永远不还钱,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无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如失信人有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其转移财产。失信人拒不还钱的,由法院拍卖其财产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失信人还会被加入“全国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失信人员如何恢复信用

失信人员想要恢复信用,要当事人积极配合赔款或者履行针对于自己失信行为的补偿,在日后的借款过程中多加留意、诚实守信并且重新树立良好的个人征信。在完成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完毕执行后执行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便可恢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