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还款日期的债务,超过20年的还有诉权吗

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是2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

一、欠款,如果双方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2年。

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明确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时间是2年;

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

1、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2、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