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还款,对方不同意协商

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还款,对方不同意协商的,法院会继续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法院就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物之后再恢复执行,如果当事人无收入的来源,又丧失了劳动力,那么就会终结执行此案件。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资产或者存折而对方有能够提供此类财产线索的话执行法官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作价补偿等,或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有隐瞒、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当事人且情节恶劣的,在财产被发现后采取的刑事处罚。被执行人声称自己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允许被执行人延期,甚至是分期偿还。对于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对于有能力偿还却声称没有能力的被执行人,债权人应当拿着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追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强制拍卖变卖来偿还债务。同时,还可以收集证据,查询对方名下的不动产或者大额动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死亡的,可以要求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