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27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二节动产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