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几条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十,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用于以下情形: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1. 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

2. 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保护

3. 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