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时,代表投票规则是怎样的?

一、投票选举的基本原则:

1、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2、投票权平等的原则;

3、填写选票自由的原则;

4、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或写选票的原则;

5、实行差额选举的原则;

6、代表候选人回避的原则;

7、坚持以选举结果为准的原则。

二、流动票箱投票。其程序一般为:

1、在选举大会表决通过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主票人的名单草案后,负责流动票箱的人员随即展开工作。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三个以上负责。

2、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流动票箱,按照指定的区域登门入户接受选民投票。

3、选民投票结束后,流动票箱负责人应随即将票箱密封,并与选民领取选票记录一并送达选区选举大会,统一开封计票。

扩展资料: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参考资料:

人民代表大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