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消杀损失谁负责赔偿
商品介绍详细参数
A、各级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法机构,均可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B、本保险有财产损失保障(仅限于制造业企业)、停业/停产损失保障等项目,均为可选保障。
一、财产损失保障
A、保险财产
在保险合同列明地址内的在产品,是指制造企业在原材料投入生产后,尚未最后完工的产品,具体为制作过程中的在产品,但不包括已从生产线加工完毕可达到入库标准的半成品或成轮团品。
B、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载明的地址或区域范围内,从事保单载明的经营活动过程中,被保险人的雇员或保单载明的其他相关人员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感染了《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采取隔离措施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中断从而导致在产品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C、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
(五)在保险期间开始前或保单载配碧明的观察期结束前,被保险人的雇员或保单载明的其他相关人员中已出现《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七)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二、停业/停产损失保障
A、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载明的地址或区域范围内,从事保单载明的经营活动过程中,被保险人的雇员或保单载明的其他相关人员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感染了《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采取隔离措施使被保险人营业中断从而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雇员工资、隔离费用或保险单约定的其他相关的额外费用等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B、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费用:
(一)被保险人的停工/停业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以及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的情形;
(二)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停业/停产所产生的损失;
(三)租约到期导致停业造成的损失;
(四)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中断造成停业产生的损失;
(五)已具备营业或生产条件,但被保险人仍然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六)任何原因导致的利润的损失;
(七)在保险期间开始前或保单载明的观察期结束前,被保险人的雇员或保单载明的其他相关人员中已出现《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实际操作中,腊卖橘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实际需求,通过附加条款或特别约定来扩展“责任免除”中列明的项目,以满足投保人的保险需求。
★本保险需要线下投保-详见-线下保险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