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一次还不够?”15岁少女不堪经理骚扰跳河,后来怎样了?
一个15岁的少女,在河南漯河一家自助餐厅打工时,受到餐厅经理的骚扰。少女苦不堪言跳水,男同事发现后跳水救援,不幸双双溺亡。
少女不堪骚扰跳河溺亡
从溺亡少女的表哥口中得知,溺亡女孩今年刚满15岁,因为家里贫穷,母亲早亡,生活全靠父亲一人支撑,不久前,为减轻家中父亲的压力,她去了一家自助烤肉餐厅打工。
由于没有亲戚朋友在身边,少女无依无靠。餐厅经理李某,趁机把少女诱骗进自己的出租屋,可能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李某依旧不断骚扰女孩,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压力。
从少女手机中留下的语音,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李某的骚扰,少女在向另一位餐厅经理“求救”时,控诉李某:“欺负一次还不够?还要一直被欺负吗?”
李某的不断骚扰,最终让这位少女崩溃。绝望之下,少女跳水轻生。而当时陪伴少女的男同事,为把少女救上岸,跳水后也不幸遭难。
事发后,少女所在餐厅发表声明称,经理李某因涉嫌性侵未成年人已被刑拘,餐厅会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持续增加
未成年人在社会群体中,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为缺乏足够的生活经验,未成年人的接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显然不如成年人。据最新的数据显示,就今年1月份到3月份,全国针对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公诉案件,已经达到4100多例,同比增加2.2%。
数据带来的震撼,难以言说。今年4月份曝光的鲍某某性侵害14岁幼女的案件,更是促进社会对于未成年人受侵害这方面的关注。
鲍某某在3年期间,屡次强行和养女发生性关系。养女多次报案,都被养父鲍某某用手段遮掩。恶行被曝光后,鲍某某辩解与女孩不是“养父女”关系,是情侣关系。鲍某某的荒唐言行更是对道德、法律的挑战。
法律明文规定,只要违反女性意愿的性行为,即使男女双方是正常的恋爱关系,但也属于强迫。而对于不满14周岁的小女孩,不管她是否同意,只要与其发生关系,就是在犯罪。法律对于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一直有着严厉的惩罚。
但由于性侵案件的私密性,很多未成人因为恐慌畏惧或受到要挟,拒绝向亲人言说,在心理折磨和他人的纠缠下,受害者往往会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另外因为社会中不少人自身的保守性,父母在得知孩子受到侵害后,第一时间所做的往往是保持沉默和掩盖。一次次的放纵,让恶人有恃无恐,道德底线不断被拉低,受害的未成年人受尽痛苦。
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那么,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呢?这就需要多方合作下,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首先,家长必须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子女在未成年时,往往和父母生活的时间最长,为避免孩子受到侵害,父母必须要注重孩子的安全。据相关数据显示,熟人性侵害、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不在少数。
因此,父母过分信赖于身边的友人、亲戚,将自己孩子转给他人看管,自己不闻不问,这就可能让未成年人受到伤害。
其次,学校开展专门的未成年人性教育知识课程。由于人们对性认知的保守,导致很多地方学校对于该方面的教育避而不谈。相关知识和价值观,都需要有专业的人进行引导。
否则,封闭化的观念,会让未成年人更加容易受到侵害。树立正确的性价值观念,未成年人能够在他人产生恶意时有所戒备,才能够更好有效地保护自我。
最后,法律要更加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案。笔者认为,对于强迫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犯罪嫌疑人,应该考虑对他的身份信息进行公开,并限制嫌疑人从事相关职业或出入相关地点。
同时,有关罪名的法定刑期应当有所延长,对潜在犯罪者起到更有效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