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怎样才能提高就业
简要内容: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促进地方就业就成了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其理由是大规模的失业将会引发地方的社会问题,影响地方稳定。为了帮助提高就业,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举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洽谈会。但许多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在求职过程中“挑肥拣瘦”,看不上低薪职位。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促进地方就业就成了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其理由是大规模的失业将会引发地方的社会问题,影响地方稳定。为了帮助提高就业,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举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洽谈会。但许多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在求职过程中“挑肥拣瘦”,看不上低薪职位。 这样一来,举行就业援助洽谈希望解决就业问题的想法就落空了。亟待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看起来就业困难的人员对于职位还要进行挑三拣四。要怎么解释呢?实际上,“就业困难”是政府定的标准,但真实世界里的劳动合约非常复杂。例如通过打零工等方式,在政府眼里的就业困难者事实上在就业,只不过不存在于统计数字中。这就是说,尚能“挑肥拣瘦”的人并不是最需要就业的人。 而政府误认为这是因为就业人员心态不端正,不愿意从事低工资职业,所以应该在就业心态上进行辅导。事实上,即便是就业心态辅导也无助于解决这些人的就业问题,因为这些人是有选择余地的就业,而不是“最急需”的。“最急需”的意思是如果在当前工资水平下,其不参加就业,就将影响他的生活,比方说难以解决温饱问题。在这种急迫的情况下,甚至会进入违法用工企业,更不用说有最低工资保障的政府牵线搭桥的企业了。 那么这些“最急需就业”的人在哪里呢?是不是并不存在,因为那些所谓的困难人员还可以有所选择。显然不是,其实这些最急需就业的人并不拥有地方城镇的户籍,因此很难出现在地方政府的视野里。尽管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些看不见的劳动者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和税收,但城市并不因此将其当作城市的一员,因此在就业洽谈的时候,并不会考虑到这些人。这些农民工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被排除在外了。 而这些农民工返乡同样会遭遇就业难题。一来是由于农村的就业岗位同样很稀缺,二来是因为城市工作的技能无法匹配农村工作的技能,很多第二代农民工完全不具备父辈所拥有的耕种技能,因而无法适应农村的工作和生活。而当他们来到城市的时候,由于经济不景气减少了就业岗位,而政府又将这部分劳动者排除在扶助对象之外,使得他们被双重排斥,生存的空间被进一步挤压。 城市收了税,但却把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推给农村。而农村没收到税,自然不会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权责不对称,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这样一群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人,就只能在政策的夹缝中讨生活,而完全没有保障。这显而易见是因为政策出了问题。因此亟待放开户籍限制,使得劳动力能自由流动,同时增加政府和社会保障,或可部分解决当前的就业难题。 李华芳,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系,现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