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的台湾司法官

司法官在台湾是法官及检察官的合称。

在台湾要成为司法官的话必须先具备大学院校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或司法人员高等检定考试(司法三等)及格之应试资格, 再经司法官特考及格,接受司法官训练,并至各地方法院及地方检察署学习期满及格后,才能被任用。

目前台湾曾提案修法比照外国,将参加司法官特考及律师高考的应试资格提高到法律相关研究所毕业才行。保障司法官为终身职,非依法不得去职,但为司法院大法官之司法官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