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学的法学老师就可兼职,而中学的法律教师就不能作兼职律师呢?中学不更公益吗?
依据《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这是法律规定,该规定中不包含高中、初中教师,所以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