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产假2023年新规定
2023年新规定昆明产假158天。
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只要是在职职工,法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按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还应休60天产假。目前云南省的产假是这样的: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产假60天=158天。当然,这个数字仅供参考。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陪产假: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女性产假期间,给予男性30天陪产假。陪产假也叫护理假,就是依法登记的已婚夫妇。产假期间,女方享有男方在一定时间内互相照顾的权利。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确实无人照顾,或者医院有相关要求,可以向单位申请救助或者照顾。陪产假是一个自然日,所以包括两个周末。
昆明市还将推出灵活的工作安排,让女性职工在产假结束后选择延长休假或采取弹性工作制度,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提升女性职工的就业保障和家庭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平等与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产假是专门的特殊的对于妇女的劳动者的权益的一种保护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相关的需要休产假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