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右侧车辆先行哪条法律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