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政策
法律分析:1、广州加装电梯一二层补偿目前没有具体的标准,对于不同的小区来说,可能补偿标准的都是不同的。关于部分地区的政策来看,第一、二层的住户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第三层住户可以不分摊费用。增设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对于某些城市来说,在加装电梯后,对全市当年度竣工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四层及四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一个梯口由市财政补贴4万元。同时,按照一个梯口1万元的标准,市财政对增设电梯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奖励,作为其日常工作经费。各区县政府应同时按照市级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同等额度进行补贴和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有和***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