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吗

法律主观:

违约责任 ,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 无效合同 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 侵权责任 ,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