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可以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吗?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猥亵是指性交以外的一切以满足性欲或是足以刺激性欲的淫秽行为。

如抠摸妇女身体,强行搂抱、接吻、舔吮等行为。

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语言调戏妇女,损害妇女人格、毁坏妇女名誉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剪妇女发辫或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污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