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资产评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理论依据、评估思路与适用前提
收益法概念: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income capitalization approach ),也称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收益法的雏形是用若干年的年地租(或若干倍的土地年收益)来表示土地价值的早期购买年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
收益法的理论依据:
收益法是以预期原理为基础的。预期原理揭示,决定房地产当前价值的因素,主要是未来的因素而不是过去的因素,即房地产当前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其过去的价格、开发成本、收益或市场状况,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其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或能够获得的满足、乐趣等的预期。历史资料的作用主要是利用它来推知未来,解释预期的合理性。具体地说,一宗房地产过去的收益虽然与其当前的价值无关,但又不意味着过去的收益毫无用处。过去的收益往往是预测未来收益的基础和参考,除非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使过去的趋势不再继续下去。因此,为防止实际估价中随意脱离估价对象的实际收益而预测其未来收益,应调查估价对象至少近3年的各年收益,并在估价对象至少近3年及当前类似房地产的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合理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