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劳动教养属于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劳动教养是指中国对违反法纪而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采取劳动生产和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帮助当事人学习劳动生产技术,树立爱国守法和劳动光荣的观念。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并非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刑事处罚指的就是违反刑法,该行为应该受到刑法制裁,一般简称为“刑罚”。 在国目前的刑法规定中,刑事处罚一***包含五种: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的警衔工作适用本条例。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国务院规定。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