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着装规定

法律分析:警务辅助人员着装规定分为以下几点:

1、着装时严格按照规定佩戴肩章、胸牌等,不得佩戴与工作无关的标识,服装及标识不得外借、拆改;

2、着装时应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长袖衬衣时,下摆应扎于裤内;

3、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着装时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它黑色皮鞋,不准着凉鞋、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男性警务辅助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警务辅助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4、着装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染指甲,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戴首饰。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5、外出执勤时,必须戴帽,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时,应戴头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漏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